更新时间:2022.06.29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 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可不提供);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状,内容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当提交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优先进行
原告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包括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理由、证据信息等),起诉状副本、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共同财产清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如果婚姻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如果婚姻涉及到子女抚养的问题,还要带着子女的户口本或者出生
提起离婚起诉需要以下材料:离婚起诉书、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婚姻关系破裂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证明材料、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个人债务证明材料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 二、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4种材料。分别是:1、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婚姻关系证明;2、身份证。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3、有孩子要确定抚养权的,要提供出生证明;4、有财产或债务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
起诉离婚需要鉴定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
提起离婚要提交以下材料: 1、婚姻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年月、生活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