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征地果树补偿标准:一是果园占用农用地的征地补偿,可直接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亩数计算。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省自然资源部门的官网上是可以公开查询的。二是果园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果树的补偿,地方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一般在区分不同果树品种等。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
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种类、树龄、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苗木价,以及政府文件等计算,但各个地方的果树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参考当地相关的政府文件进行计算。以下为参考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但具体的还需咨询当地有关的部门。
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行地前三年
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按综合价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综合价387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砍移树木补偿费:砍移成片果树2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其中五类片区补偿标准为: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六类片区补偿标
都江堰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
征收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徐庄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0.0237公顷、郑洼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5.0962公顷,太昊路办事处韩营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2.7724公顷,共计7.8923公顷。征收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韩营居委会集体建设用地1.2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