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标的物不存在合同是不成立的。因为合同以给付标的为主要内容。而标的指向对象为标的物。且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载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基本情况。
合同主体不存在该合同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合同具有相对方、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过程合法等。即合同具有相应条件的主体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
合同主体不存在而签订的合同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合同具有相对方、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过程合法等。即合同具有相应条件的主体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
合同主体不存在该合同不成立。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是签订合同。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当通过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则该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 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
中标通知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标后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合同是不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
标的物不明确的合同一般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合同,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没有履行主要义务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