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民事主体在订立合同时,需要关注的有:1、对方当事人是否有缔约能力,也即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3、在签订某些要式合同时,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4、合同对方当事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我们注意的问题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 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 4、注意办理过户的约定。
订立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书面证据需保留;借款利率需写明;借款用途需查清。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试用期签订合同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开发商在无法和消费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并且购房协议在没有违反行政法规、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房屋认购协议书》能够生效的条件。《房屋认购协议书》也可以发生法律效
借款合同主要有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借款的数额、利率、时间;以及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等重要的条款。
“借贷合同要写明的内容: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额。 4、借款利率。 5、借款期限。 6、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7、保证条款。 8、违约责任。 9、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到期不用收回原合同。合同书只是双方合同存在的证据,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合同终止。合同书已经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不是一定要合同章,可以是公章、签字或者按手印都可以。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发出要约一般不算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不是。可以签字或者按手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