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维权的方法: 1、被拆迁人根据签订拆迁协议合同,确认对方存在违约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承当赔偿责任。 2、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知道,房屋征收主要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由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及该部门委托的非营利单位具体实施征收决定。也就是说在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下去。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对征收的决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规定如下: 1、被征收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起诉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有: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
在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若征收人没有按协议内容,履行其需要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被征收人可用以下这几种方法进行: 1、采用被征收人名义给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尽快履行需要履行的义务;
1、房屋被强制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如果本人并没有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强制拆迁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承当赔偿责任。 2、强制拆迁属于违法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公告得知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之后应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和被拆迁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公告一般会张贴在被拆迁范围内显著位置处,并且会在被拆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拆迁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会低于征收时的市场价。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如果经过复核后,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提起拆迁行政诉讼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起诉书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的起诉状交由人民法院以供审查; 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