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房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可以到被继承的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部门咨询。进行房产继承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继承房产办理公证的程序如下: 1、被继承人提交身份证、房产证、死亡证明、公证申请书; 2、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 3、公证机关审核查证后发放公证文书给申请人。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已去世的父母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
办理房产继承应该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局咨询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
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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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继承人,也就是继承法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需要确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实行男女平等以及平等
房子立了遗嘱后应当按照遗嘱上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但遗嘱必须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
老人过世,其遗产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继承:首先,如果老人有设立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其次,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处理;最后,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以及遗嘱的,则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顺序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