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
刑事责任会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拘役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同时,在宣判以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
非法拘禁行为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主要包括严重程度上的不同。非法拘禁行为具体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使用其他非法强制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非法拘禁罪。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不一定会被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是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又或者是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的话就可以适用缓刑。上述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在以后的个人档案中还是有前科记录的,因为判处缓刑也是属于一种刑事处罚。该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缓刑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又由于它的刑期短,因而又是对犯
1.行政拘留的权利由公安机关行使,而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 2.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司法拘留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检察院批准逮捕和刑事拘留的主要区别如下: (1)刑事拘留的职能机关一般是公安局派出所管辖,(小部分职务犯罪的属于检察院管辖);逮捕的职能机关是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 (2)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这个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1、最大区别在于,管制不用收监执行,拘役需要羁押,管制相对于拘役更自由一些。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期限、具体执行方式上。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主刑的一种。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另外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