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王××,男,58岁,×族,××市××区人,退休工人,现住×市××区××胡同××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男,32岁,×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王××,女,24岁,×族,干部,家住×市××区××
要的,协商离婚都是要签离婚协议书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不只是对财产分割进行的协议,还包括子女抚养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等,并且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必须带离婚协议书。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
甲方:**,女,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现金及存款,第二部分为车辆。 1、现金及存款
离婚后写的财产分割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
男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女方:,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
您说的二婚协议书,是指再婚后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吗?如果是,那么离婚协议书内有关子女、财产的分割问题,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首先,就算是再婚,也可以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的
首先,婚内分居协议书中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分居的期限、子女的临时抚养方式、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和分居的终止条件等。其中,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的,分居协议中一定要对子女暂时由哪一方
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自行订立。首先,离婚协议书的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其次,离婚协议书的主体内容应当包含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如果有子女的,还要写明离婚后子女的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