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协议离婚是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要的手续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应当经过冷静期。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程序: 一、申请; 二、审查; 三、登记。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 (1)当事人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工作人员查验材料; (3)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5)双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程序: 一、申请; 二、审查; 三、登记。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首先,夫妻双方要先亲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要带好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申请完成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条件进行审查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一般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的手续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符合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无人反悔的,期满后即可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载明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再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要双方先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内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法典》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