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一、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重大、复杂的,检察院可以延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及犯罪事实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重大、复杂的,检察院可以延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案情重大或者案件情况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办结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三、会见和通信;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五、代理申诉和控告; 六、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七、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工作主要是: 1、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 2、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保证当事人的法定权益。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办案流程如下: 1、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2、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公安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申请监视居住; 4、代理申诉和控告、提出辩护意见等。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包括: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公诉机关联系; 3、会见和通信;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7、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