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公安立案后的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一)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范围; (二)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交通环境、交通流特征,以及事故发生时间段内通过该路段的车辆数量、型号等; (三)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辆损坏部位、装载货物、车辆特征、车辆牌号、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等; (四)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将行为人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是案件属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该立即释放被执行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而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的处理: (1)审查批捕的决定者是检察长或监察委员会。一般情况下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则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作出审查批捕决定的时间是7天到20天。 (3)审查批捕决定的内容只能是批准或者不批准逮
公安机关不批捕应当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提起公诉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继续侦查是因为证据不足,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4、人民
经侦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