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但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当事人涉嫌盗窃罪但是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机关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不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多久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只对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有规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
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属于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
根据2018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
公安机关侦查办案的流程一般是由公民自己申请或者公安主动调查并且将案件登记起来,然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深入的调查,对于已经抓捕的嫌疑人会进行技术性的审理,对于可疑的人或者事物会进行扣留,侦查结束能够确定的就会直接送到检察院。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检查机关不予批捕后,公安应这样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为二次。 3、公安机关逮捕的,羁
人民检察院是法定的审查起诉机关,如果现有的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有罪的,人民检察院一般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久拖不决,应当向当地检察院投诉,通过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监督立案后三个月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进展情况。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犯罪事实还未查清需要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并且检察院在不批捕时,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将补充侦查的决定与不批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