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予网上公开的,其申请书可以按照申请网上公开的申请书的格式来写,例如当事人可以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申请不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以及申请不公开的原因等内容。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左右,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延长复议时间,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公开信息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负责人批准并通知申请人,可以延长答复期间。否则法院会视申请人逾期答复并盘起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