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程序如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 5.确定赔
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没有履行,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调解协议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接受交通事故调解后并签字的,一般不能反悔。在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如果原协议订立时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消的情形的,那就不可以反悔,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方不执行交通事故调解结果的,交警可以告知当事人起诉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后一方不履行的或者当事人调解不成功的,交警应该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后对方迟迟不给钱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
双方不能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
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交通事故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原则上应当按合同之诉起诉。 当然,如果调解协议确有无效或者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的,应要求撤销。
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一般应当认为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开具,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是,交通事故谅解书是由受害者一方写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要积极赔偿对方当事人并且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解决,才能有机会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从而减轻处罚。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