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监视居住到期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
监视居住到期的解除: 1、对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2、解除后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前者在监视居住过程中也可以协助执行。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也要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由办案人员提出申请意见,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后,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最后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
监视居住到期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确定了证据不足,那么将会释放嫌疑人解除监视居住,撤销案件。如果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还想要侦查案件,收集证据,那么就会变更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立案侦查。监视居住到期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证
监视居住不一定会坐牢。如果当事人确实有违法犯罪事实构成犯罪并被判刑的会坐牢。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变化,及时
监视居住是相对比较轻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会撤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的,采取监视居强制措施的,监视居住到期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现犯罪。
不会自动解除,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