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工伤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当事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增加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公民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办法为: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则由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复议机关变更原行政行为,则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企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要确定复议部门,并且要提交申请书、工伤认定证据等材料。
工伤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需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则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并且要及时地告知有关当事人。
对工伤申请行政复议是有用的。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工伤认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以受理。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在六十日内进行。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以内;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经其负责人批准。
对工伤认定不服行政复议所需材料如下: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以复议前置,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