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工伤行政复议程序 1、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2、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到作出行政决定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申请的方式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法定的复议期限内提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申请人
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状应当载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信息,第三人的个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诉至法院。此致;某县人民法院;具状人。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
行政复议机关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经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来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
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工伤行政复议有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是:当事人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主管该劳动部门的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