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异地羁押是将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案件管辖机关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以外的看守所的一种羁押办法。异地羁押是与本地羁押相对而言的,本地羁押和异地羁押是从羁押地点上对羁押所作的区分。
异地羁押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国的规定,其具体手续是先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而所谓的异地羁押手续是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
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
异地羁押的手续:先取得拘留证或逮捕批准书;然后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再实施拘留或逮捕;最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进行讯问并通知家属。
异地羁押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羁押必要。
对于异地羁押的有关规定为: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异地羁押的规定为: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异地羁押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异地羁押是将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案件管辖机关所在地或者案件发生地以外的看守所的一种羁押办法。
异地羁押需要的手续有:拘留、逮捕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
异地羁押有以下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羁押必要。
对办案需要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异地羁押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批准。看守所发现被羁押人员中有错押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知办案单位核实纠正,同时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