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8
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代为保管等的基于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而诈骗罪对财物没有进行限制; 2、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有实施欺诈的行为,而侵占罪是行为人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没有区别,刑法中是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的,我们平时常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就是侵占罪。之所以造成这种名称上的误读,是因为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中含有“非法占有”这一字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收管
诈骗和职务侵占判定如下: 1、犯罪的行为不同。诈骗罪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 2、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
对于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应这样进行区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单位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单位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职务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 2、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属于自诉案件,职务侵权罪是公诉案件。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以下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产,决定通过侵吞、盗窃、欺诈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具有以下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首先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其次,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
1、主体要件不同,诈骗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诈骗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