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安全生产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应当立案。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
法律没有规定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这一罪名,一般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中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工厂生产的时候出事故属于大型群众活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根据刑法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