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民事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驳回起诉的意思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
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即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原告提起诉讼时超过了诉讼时效的。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继承权,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返还财产的请求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物业费缴付的请求权等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现在的诉讼时效并没有五年的,有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还有特殊诉讼时效,有一年、两年、三年以及四年、五年等,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五年诉讼时效较少。其中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五年内不主张的,视为消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
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时长仅为一年的情况一般包括: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形等。《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一年的情况如下: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一、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延长债务诉讼的时效,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 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 4、保留证据,提起诉讼; 5、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