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可以依法追回,否则以拖欠工资定义。拖欠工程款不合法。可采取诉讼的方式,具体来说: 1、诉讼时间的掌握。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严
建筑公司不结算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进行催告限其在合理期限内结清工程款,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发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结算工程款。
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后,转包人与被转包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 对于经济损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即转包人与被转包人)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确定他们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
建筑公司不结算工程款的话,那么应该及时诉讼,确保工程款的追回。并且必须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此时承包人只能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质量符合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因此此时也属于违约情形,除了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认定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验收合格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 1、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了工程设计; 3、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的延误有很多原因。从实践来看,工期顺延的理由主要是下列情形: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1、网上打印申请书 登录所在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按流程操作并下载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且填报相关信息备案。 2、提交申请 申请表和准备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县政务中心,提交申请。等待审核,一般在20天之内就审查完毕了。如果材料
没有施工许可证开工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是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罚款为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手续包括有:行政部门的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具备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建设资金;采取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以及其他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