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婚内离婚协议一般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之后才开始生效,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以及婚姻的基本状况。这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结婚时间、离婚愿意等内容。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情况。 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法。 五、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协议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子女抚养权归属; 4、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对财产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则能够表明当事人是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在审查后,予以登记,发给当事人离婚证。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依照的标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没有约定的对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有争议的由法院判决分割。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这是法院判决不能离婚的最根本的理由。下列情况不允许离婚 1、起诉离婚理由不充分。 2、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3、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4、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即离婚协议书应当具有对双方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法律约束力;但是离婚协议书需经过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离婚的或者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