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性质和长短确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或法定标准。
公司员工试用期不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入职试用期工资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者单位超过一定
试用期计算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公司不给工资的话,公司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不给试用期限内的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法律规定,辞职时未支付的工资,应当在公司收到辞职申请并批准后即时发放。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出勤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金额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