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物业对小区公共停车位出租不合理。除产权车位外,物业租售小区公摊车位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公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的产权不属于物业,物业只能租赁不能销售。
物业对小区公共停车位出租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位于业主共有道路两侧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将其进行出租并收取停车费。物业需要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能利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同时其所得费用应当用于维护车位等相关设施,且物
不可以,出租车停车位上有停车时间,是出租车专属停车点,私家车不能停泊。设置出租车停靠站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出租车的乱停乱载现象,从而避免因出租车而造成的道路混乱,所以私家车也不可以在出租车停靠站乱停乱放,以免影响出租车的利益。在出租车专用停车位
根据我国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又或者是出租的方式给予户主。因此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可以出售的,依据开发商和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出售价格出售。需要注意的是,低下车位和车库应当首先满足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可以由合同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是不能够出售的。
不可以停车的,在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停放,属于违章停车,交警在巡逻中发现这种现象将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予口头警告。依据规定,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分为上下站和停靠站,上下站为蓝虚线,停靠站为蓝实线,社会车辆不得占用。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合法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用来出售或者出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五条规
分情况处理。一是车位在规划中已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位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到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房产公司支付,建成后也没
小区车位买卖合法。当小区车位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买卖;当出售的是属于建筑物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车库可以出售,那么房产公司出售车库是合法的。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买卖是合法的。如果是非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其属于业主共用,房产公司无权对外出售。
小区车位只有使用权一般不能买。所有权证是证明车位产权的书面凭证,买卖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