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国家征用林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
国家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耕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林地等农用地征收平均每
国家赔偿房屋拆迁的标准是以下三点: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
征用土地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国家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一般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标准:1、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各省有差异,具体费用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二年,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依法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拘留期间。在赔偿期限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赔偿请求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是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
国家赔偿费用: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
1、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2、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3、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我国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
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是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且该时效在最后的六个月之内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