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首先,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的,到期可以退伙。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合伙企业可以退伙的情况包括: 1、合伙的自然人死亡、被宣告死亡; 2、合伙的法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丧失资格的情形;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全部财产份额。
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下当然退伙: 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丧失资格的情形出现; 3、丧失偿债能力; 4、全部的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
你可以参考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这个问题: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
按实际情况,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和合伙人死亡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
退伙的事由分为协议退伙和法定退伙。退伙具有以下效力:第一,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第二,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换句话说,在不动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如果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违反合同的约定,这时候支付定金的买受人,也就是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对方无条件退还定金。但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由于政府手续延迟办理,或者因为施工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情况导致的房屋延期交付,购房者应当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双方可以约定将交房时间延后; 2、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