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行政案件中的第三人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
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如下: 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必须是直接的而非是间接的,即具体行
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如下: 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必须是直接的而非是间接的,即
撤回行政复议后是不能再就同一事由申请行政复议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若申请人可以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行政强制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或者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被行政拘留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范围之内。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是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要对罚单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的复议申请,并且需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也可以依法提出口头申请。
对于征地批复,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征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不同的申请方式所走的程序也不完全相同。书面申请的,请按相应的格式书写;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
行政复议第三人具体指的是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享有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人。第三人若是不参加行政复议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