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 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说明、解释以确定证据效力的活动。 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方式为: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新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依法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依法向法院起诉,并陪同当事人参加庭审;以及依法行使其辩论权利等。
在二审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果确实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二审的审理期限则是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二审生理的方式是: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果确实不需要开庭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对待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有: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一是自愿和解原则,这是行政诉讼和解的首要原则。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方的意见,只有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才能进入行政诉讼和解程序,毕竟自愿才是进行协商一致的前提。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既自愿进行和解和自愿作出和解协议,前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
对于林地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当首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后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则可以就此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书面形式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包含相关信息的起诉状。
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切实努力地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事实为依据,对案件内的各项证据进行分析和查证,同时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纠正当事人的认识错误。
如果要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由委托人写好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能够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