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
无效合同认定原则包含以下几种: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
有效的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
如果是因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一是:对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之二是: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解除是有溯及力的,但是具体发生什么样的解除后果主要是依照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条款解决。实务中在对合同的起草、修订中尤其关注对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联系是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合同就终止了。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时间内,直至一方起诉时,对该通知书置之不理,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其异议权消灭,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
不一样。 (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行政处罚。
赔偿协议效力认定应以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过错为基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法律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按照该条规定协商赔偿事宜,法律不应当禁止。所以,无效合同和赔偿协议相对独立,不应简单地以赔偿
1、文义解释原则:即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 2、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在没法应用文义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