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 二者区别: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1、违约金是指一方因过错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2、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 3、无论一方违反合同是否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费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式。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并用的。最新《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同时适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赔偿数额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适用是: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应当能够完全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远远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时,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可以并用。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相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增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一般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赔偿违约金和损失的,赔偿数额将超过损害数额,违背其原则。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同时适用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赔偿数额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处理: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为贯彻公平原则,适度保护违约方的正当权益,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可以并用。 违约金能否与损失赔偿一并适用,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二者并不矛盾。 因此,
1、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2、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
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相符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违约金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与实际违约情况不符的,可以依法予以增加或者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