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有: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经营者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凭借市场主导地位强制限制转售价格;经营者凭借市场主导地位牟取暴利;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目的是排斥和损害竞争对手;经营者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
合同欺诈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主体属于欺诈的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在签订合时存在欺诈的其他情形。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购房合同的欺诈情形有:房地产开发商就同一套房屋跟购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又与另一人签订买卖合同,一房多卖的情形,和个人出售房屋时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他人,还继续签订买卖合同等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诉讼时效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
价格欺诈具体的表现形式有: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模糊标价; 4、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模糊赠售;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8、虚构原价; 9、不履行价格承诺;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价格欺诈具体表现在: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与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价格欺诈的公安管。价格欺诈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但是消协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它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
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了,经营者不可以用虚假或者容易使消费者误导的价格手段来进行营销,诱导消费者与之进行交易;第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也有规定价格欺诈的几种行为。如虚构降价、虚假优惠诱骗消费者购买。有
经营者之间的价格垄断行为包括: 1、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2、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3、在招投标或者拍卖活动中操纵价格; 4、其他操纵价格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