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好意同乘中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主体: 1、属于本方责任的,由本方承担责任,但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属于对方责任的,那么由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务中必须同时符合: 一是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均有欺骗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 二是主合同
需要分情况讨论。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债务数额的,如果主合同变更后,债务减少,则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加重,则除非保证人同意对加重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对该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
担保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对中途退伙合同当事人应否继续承担合同责任问题应作具体分析。1.合伙人征得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中途退伙,不必承担合同责任。2.合伙人未征得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中途退伙,仍应按原合同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提供担保后,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进行反担保的,要签订担保协议,抵押权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实现的,所以反担保协议不能提前实现抵押权。
反担保抵押物清偿的规定有: 1、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最长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明确约定担保期限; 2、未约定担保期限; 3、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包括有能力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履行清偿义
有下列法律责任: 1、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