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不存在实际债务关系,就意味着没有实际履行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法院将结合其他证据,以有缺陷的借据或收据的形式确定是否存在贷款关系。同时,对于现金交割贷款,可以根据交割凭证、支付能力等综合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
债权人负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附期限的,而且已经到期了,需要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否则将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2、转让的债权不属于不得转让的范围; 3、转让人与受让人需达成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5、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其债务。
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的,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但要看具体情况: 1、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部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3、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导致债务
债权人只有在以下情形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 1、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
在没有债权债务的关系下写的欠条,一般是无效的。具体而言,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而正常情况下,谁持有借条,谁就是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异议,债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将借条上的钱款实际支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债权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抵押合同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无须特别规定,依照主债务合同作相应规定即可。 抵押合同规定债务履行的期限实际上是确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债务超过履行期而未受偿的,抵押权人即有权要求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