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
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被使用,录音录像在证据的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所以即使可以作为证据,也要保证它具有证据三性,才可被法官采信。
离婚时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但是证据的取得即录音的取得必须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且当事人提供的录音必须查证属实,这样才能作为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要强调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算证据。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录音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的取得途径合同,也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二、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没有进行剪辑。 三、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 四、
非法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 1、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比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 2、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比如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薮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别人隐私,侵犯别人隐私权。录音的内容要真实、完全连贯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剪辑,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别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但是该录音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