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三期女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在“三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是否续签。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
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届满到期的,进行自动顺延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顺延,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有效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此时有效,否则不具有效力。
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的,无效。如果涉及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动终止。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或补签让合同效力继续。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是终止的,只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
合同不需要规定期满顺延,合同到期后双方依旧遵照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即合同自动顺延,任意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关系。劳动合同的自动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在产假期满后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还处于孩子的哺乳期内,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单位即使不想再续签
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这些: 1、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劳动者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劳动合同到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到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有效的,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无异议的,则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继续有效。”此时有效,否则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