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有: 1、一般自首制度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而特别自首却只适用法定化的特定罪种; 2、一般自首适用于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存在投案条件的所有犯罪人,特别自首则适用于犯有对公司和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或者介绍贿赂罪的特
(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适用条件的特殊性,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自
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判的轻,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
特别自首和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 1、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别自首只适用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适用条件不同,一般自首适用于对于一切犯罪;而特殊自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与一般自
坦白与自首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坦白是被动归案;坦白和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所供述的罪行是否已经被司法机关掌握。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是自首;如实供述
(1)设置体系不同。一般自首与准自首仅规定于刑法典总则中,而特别自首制度则是由刑法典分则所自行设立和规定的。 (2)效力范围不同。一般自首和准自首制度因规定于刑法总则而具有适用效力上的普遍性,从而适用于刑法分则和特别刑法所设置的一切罪种,而
关于一般自首,其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向有关司法机关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区分如下: 1、一般自首的主体是人身自由未受到剥夺的犯罪分子;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一般自首的成立须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特殊自首的成立须犯罪人主动供述其尚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是罪犯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的初衷不同。自首是指在发现犯罪案件、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主动说明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前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未被发现,罪犯出于初衷供述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