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视情况而定。1、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有承包地的,不能继承。如果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没有承包地的,可以考虑重新订立承包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2、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而耕地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确权可以依照承包期限继承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
土地确权后能否继承取决于土地的类型。农村土地权利的确认只是在原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再次加强了土地所有权关系,只要土地是合法承包的,土地权利的确认与土地继承关系不大。例如,承包的林地可以继承承包经营权,但耕地更为复杂包方式为家庭承包,后者可以继
土地承包权不属于遗产,一般不能继承。 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承包期内,承包地通常不因家庭成员的死亡而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土地由所在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但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土地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为继承人与发包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协议,继承人进行生产收益,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土地承包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获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承包的土地为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是,只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
土地经营权能继承。法律规定,只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而财产权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当承包土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所以土地经营权能由继承人继承。
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
如属于林地土地经营权,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余土地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是承包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