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要履行的,但法定期限内相对人未追认或拒绝追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若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追认或拒绝追认的,归于无效,若予以追认的,则合同继续生效,当事人需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经权利人追认后使合同生效。也可以通过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其变成确定不生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
一、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l)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l)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l)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