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如果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且彩礼钱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该彩礼钱是不需要返还的;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举办过婚礼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很长时间该彩礼钱也不需要返还。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退还
可以。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其他男方以红包形式给付女方家属的财产属赠与性质,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其次,应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为前提
结婚半年不怀孕男方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满足以下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1、两人未登记结婚,在有证据证明给付彩礼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7修正)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1.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果离婚的,彩礼是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
女方悔婚,同时双方尚未登记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相应的彩礼。首先,男女方在结婚前,男方需要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的一种婚嫁习俗。但是,如果女方在结婚前改变主意,悔婚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返还相应的彩礼。在我国,彩礼是指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离婚一般不需要把彩礼退回男方家,除非男方主动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且符合以下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院会结合双方生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