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9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终止赠与合同的事由有:赠与合同被解除;当事人的义务已经履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或者出现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事由。
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失 2、合同因情况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失 4、合同因存款而消失
具体需看合同的约定,以及是否造成你有损失。如果有相应的违约条款,你方有损失,可以索要赔偿的。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委托合同,即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所委托事情的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这两种。 一般原因,比如:委托的事情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已经不可能履行、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 特殊原因主要包含两种: 一种是因为一方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终止合同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2、两者的适用情形不
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属于约定解除。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属于法定解除。所谓“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