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首先,如果婚前财产来源于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遗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也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遗产。这主要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无论婚前财产的来源是什么,也不会改变婚前财产的归属以及性质。而且,就算双方之后登记结婚,一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的,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屋。而且,房东出卖房屋的时候,还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这时候,承租人可以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除非房屋的按份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
资产收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两点: 1、关于资产收购方的要求,主要表现有:资产收购时要有明确、合理的商业目的;其次资产收购不可以以减少、免除或者是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最后公司或企业在收购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之后,必须要在收购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房产作为遗产时,继承房产需要申请过户,具体程序如下: 继承人应当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受益人再到区或者市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父亲的房产。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所以,父亲可以订立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继承。其次,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自然人在
孙子能够继承爷爷的房产,但需要注意的是,仅可以以以下两种方式继承:1、遗赠;2、代位继承。对于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爷爷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爷爷在生前需要以真实的意思表明,去世后,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孙子。 如此,孙子可以在爷爷去世后,继承爷爷
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继承开始之前就要先分割一半的份额给其配偶,剩下的一半份额才属于其遗产的一部分。关于如何认定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用于购买该房产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关于剩下
离婚前给孩子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而不是属于父母。从监护人的处分权角度来看,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能是有利于未成
夫妻离婚,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涉及对夫妻双方父母的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之间其中一方的父母去世,双方从而获得父母遗留下的遗产,在离婚的时候,就可能需要对这笔遗产进行分割或者分配。具体来说,如果其中一方的父母并未订立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应当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若生前订立遗嘱或者办理遗赠的,则需要按照父母生前的意愿继承其所遗留的房产。若不存在遗嘱或者其他协议的,子女对父母的房产进行法定继承。子女不只一位时,对于房
离婚前不需要转移自己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发生性质的变更。换句话说,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侵占更无权使用。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中,以及离婚之后,一方自己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