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起诉,决定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可以分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类型。 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6种情形之一: (一)情节显
案底是一个人的犯罪记录,也称前科。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法定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
检察院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调查或者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明笔录。也就是说作出决定立即通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的案件
检察院不起诉多久放人:检察院在收到案件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查起诉阶段,经过审查之后,如果认为该案件不需要起诉的,通常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有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那应当立即释放,并且对于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还要将该决定书送达给被不起
1、犯罪嫌疑人醉驾情节轻微,没有给公共安全造成危险,没有完成人员伤亡的,检察院可以决定法定不诉。2、犯罪嫌疑人醉驾的情形不会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做出酌定不诉。3、犯罪嫌疑人对于醉驾认罪态度良好,认罚的,检察院可以做出酌定不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不起诉决定”本质上是人民检察院对起诉权力的一种放弃,是放弃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一种选择。从程序上讲案件尚未进入审判程序,所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
一般只有该人不构成犯罪并且相关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时候,检察院不起诉就是结案,除非后期有相关新的证据表明构成了犯罪。 但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
(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三)宣布和送达。人民
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