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我国的刑法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通常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经理,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和自身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的利益、并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去所在地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包括哪些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有的学者认为还应包括监事。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有悖立法原意
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如下: 1、刑事违法性,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经营罪,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并且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以及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非法经营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其中,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不构成犯罪的按照其他相关法律处罚。非法经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