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7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要件是:该罪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
1、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劳动管理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特殊主体。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单位雇用童工有下列处罚:每非法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支付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以及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执照。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3、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
雇佣关系是不适用于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受伤,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需对劳动者进行雇佣损害赔偿。工伤的构成必须要有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雇佣关系是不适用于工伤的。
企业非法雇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