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程款尚未结算的,不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
建设工程未结算的,诉讼时效自施工单位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时起算。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延长。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
建设工程未进行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年。从对方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为有效期,如果在期间只要持续主张,就可以中断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未进行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款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工程质量诉讼的时效是3年,自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