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租房合同一方免责有效。具备法律效力的租房合同免责条款需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同时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
债权申报应当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如果债权是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能够申报。具体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都可以进行申报。
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话也可以重新申报,重新申报的时间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债权人没有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相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担保人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
个人申报债权的,首先应当是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其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
债权申报后,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该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
债权申报过期的处理办法: 1、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一般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2、如果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申报的方式为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而且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也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