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儿子过世父母有继承权,并且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定继承开始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
同居关系不能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利,但是存在一项例外。 就是如果同居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这时候同居关系的一方就可以适当分到少量财产。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既不是违法关系,也不是法律严格保护的关系。只有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继父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这三种情况: 1、对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继子女,继父母履行了抚养义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也就是已经登记结婚后生下的的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同居生活中生下的子女在亲生父母死亡后,也享有法定的继承权。这是由于,在我国继承权是基于,自然血亲关系或者法律拟制血亲
再婚后,原来的亲生子女当然享有继承权。这主要是因为,离婚只是意味着父母之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代表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会就此解除。而再婚之后,继子女就不一定能够享有继承权。只有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资格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这主
再婚之后,女方当然享有对其配偶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只要男女双方经过了合法的登记手续,就能够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女双方都能够作为对方的法定配偶,享有相应的配偶权利。例如
农村承包土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可以在家庭成员间继承,但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1、虽然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享有相应的继
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