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
工伤鉴定单位不给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
一、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
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员工在公司或企业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单位应当提供下列证据来证明不是工伤:其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且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收集。
首先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当
如果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应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据;或者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先复议后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认定单位不申报,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