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是,行为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具体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挪用公款罪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法律其他规定。
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挪用公款,不仅只是发生在国家单位,也可以发生在一般企业,要是挪用公款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的,那么就会从重进行处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属于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的,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
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挪用公款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1、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挪用公款行为,应当立案追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处五年以
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的,应承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3、犯罪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应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素是: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与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